“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 孟家湾330KV输变电工程建安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 孟家湾330KV输变电工程建安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龙源孟家湾33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东南部,本光伏复合项目装机容量为2000MW,本期建设装机容量1000MW,根据接入系统设计,建设1座330kV升压站,含1回330kV送出线路、1座295MW/590MWh储能电站。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330kV升压站、对侧330kV间隔改造、330kV送出线路及295MW/590MWh储能电站建安施工,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30kV升压站: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包含容量为295MW/590MWh储能电站建设、对侧75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含手续办理)、生态观测站建设、出线间隔、母线间隔、330kV主变间隔、35kV接入间隔、对应电压等级的配电室、继保室、交直流室、SVG、电容器等配套附属设施、330kV升压站智能运检系统等建设。包含所有设备(除甲供设备外)、材料的采购,站区五通一平、设备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接地网工程施工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涉网试验检测、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含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330kV送出线路:新建一回330kV输电线路工程(含塔材及附件采购、接地工程等),新建线路长度约45km,施工内容含已建成约5km 330kV线路单回线路保护性拆除及接入已建成的双回部分。
(3)295MW/590MWh储能电站:包括所有设备(除甲供设备外)、材料的采购,站区五通一平、设备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临时设施、供水水井打井施工)、接地网工程施工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涉网试验检测、质监验收、施工许可证办理、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4)其他: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招标范围质监验收、并网验收、生态观测站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实测建模、场站短路比评估、宽频振荡风险评估、保护定值计算(含计算书)、涉网试验、调度自动化、消防验收、线路路径手续办理、涉及电力线路、公路等交叉跨越、钻越等审批手续办理、停送电手续办理、涉及线路的林草、土地手续办理,复垦保证金上缴,占地(临时、永久)、地上附着物拆除、坟地补偿、青苗补偿、阻工协调等所有手续办理,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职业健康卫生、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等)、满足国调、西北网调、省调等各级调度的一切并网投运的要求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现场设置人员进出处闸机,具备人脸识别及后台数据统计识别功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承担招标人工程现场临建办公区及住宿区搭设,满足办公及入住条件,相关费用从暂估价中列支,据实结算。负责工程建设现场临建区停车场建设包含砂砾石铺设、围栏及闸机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从迎闫公路进场后的拖运、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及过石油管道措施设置、协调,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本工程项目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
(6)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接卸、保管、转运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7)投标人须按照龙源电力要求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及车载定位终端。
(8)施工现场及投运前现场文明标识及安全标准化措施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及龙源电力要求。
(9)投标人须按龙源电力要求留存各类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影像资料并移交归档。
2.1.3计划工期(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前对侧750kV变电站330kV间隔改造完毕并正式受电,330kV变电站及相应送出线路建设完毕并正式受电。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工程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各级电网投产验收所有要求及国家能源集团和龙源电力的相关投产验收及标准化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一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3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2 16:00:00。
上湖风电场风电机组综合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新能源上湖风电场风电机组综合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负责上湖风电场的运营管理工作。风电场建设有66台1.5MW发电机组,总装机99MW,风电场距离巴里坤县80公里,距离三塘湖镇30公里,交通方便。上湖风电场一期33台风机(49.5MW)于2013年投运,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UP82-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和11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TD83-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1台TD83-1500型江苏天地风能风力发电机组轮毂中心高度74米,配有MOOG二代六柜变桨系统,主控使用Mita,变频器科孚德(进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1台九鼎TD83-1500风机的综合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桨系统(含附属设备)成套装置、主控系统(含附属设备)成套装置、变频器系统(含附属设备)成套装置采购及更换。完成MOOG变桨系统将直流改交流(含超级电容改造、变桨滑环改造)、Mita主控系统软硬、件改造,科孚德变频器软硬件整体更换工作,最终实现上湖风电场一期33台风机(49.5MW)整体接入华风监控系统、华风能量管理平台、一次调频和AVC控制系统,进行统一调控。
改造范围包括:提供MOOG变桨系统将直流改交流(含超级电容改造、变桨滑环改造)及配套设备整体更换调试工作;Mita主控系统软硬件系统替换调试工作,高电压穿越改造、低电压穿越改造,单机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和有功、无功控制功能,单机接入现有华风监控系统,接入华风能量管理平台、接入一次调频和AVC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接入和更换工作;科孚德变频器软硬件整体更换工作,将原有科孚德变频器柜体拆除、组装,包括科孚德变频器控制柜、并网柜的拆除、组装,新变频器控制柜拆解及安装、调试及负责与主控进行通讯、并网测试、满足高电压穿越及低电压穿越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测试(高电压穿越首次测试费由招标方负责,如未通过测试,后续第三方测试费由投标方负责;低电压第三方测试费由投标方负责),以上系统的具体改造方案设计及配套设备由投标方自行确定。同时提供以上设备的改造方案、供货、运输、试验、交付、现场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质保及相关服务。
项目整体进度:到货后接甲方通知后入场施工,入场后7日内完成首台机组的安装、调试工作,经调试合格后开展20天试运行工作,试运行过程中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满足改造的各项技术要求,合格后进行剩余台次的改造工作,首台机组完成验收后开展剩余10台风机安装调试工作,剩余机组改造工期为50个日历天。在最后一台机组并网发电后的90天内完成高电压和低电压穿越第三方测试,并出具报告。
投标人在本次改造项目后,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专题安全性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30天,到货后接甲方通知入场施工安装,施工期90天,在最后一台机组并网发电后的90天内完成所有检修风机高电压和低电压穿越第三方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1.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国电电力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机组整机改造(含机组主控、变桨、变频系统)合同业绩2份;或风电机组主控系统改造容量不少于49.5MW,变桨系统、变频器系统中至少1项改造容量不少于49.5MW的累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机组整机或主控系统改造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须至少6人具有高处作业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