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院样品转运及处理系统供货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环保院样品转运及处理系统供货及安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准能集团、胜利能源、黄骅港务、浙江公司、煤炭经营公司、河北公司、新疆能源、宁夏煤业等8家子分公司系统性开展9台新型煤质自动化智能化检测项目试点配套配套样品转运及处理系统设计、供货及安装等。内容包括:对现有机械采样机进行改造,配套样品转运及处理系统(必要时配备破碎、缩分、暂存装置),将弃料6mm煤样经皮带送入煤质快速检测装置进行检测,检测后煤样返回采样机弃料系统。后续4个煤质快速检测项目开展标准化煤质快速检测集成装置设计及供货
工期: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电安装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机电安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