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深基坑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深基坑监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东、南面向兴化湾,与牛屿、小麦屿等岛屿相对。江阴半岛位于福清市以南,兴化弯北部,半岛南部为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距福州市中心区85km,距福清市区45km。电厂北、东、南三面临海,西面陆域地势平坦,自然标高3.5m~5.0m。
电厂一期已建成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已于2007年投运。本期拟在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内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本工程厂址位于一期厂址西侧扩建端,地势平坦,现场自然地面标高4.4m~5.0m,与一期厂区场地标高基本一致,楼村、下东洋埔村分别位于厂址西面和西北面,厂址南面为规划江阴港东部作业区和码头岸线。电厂自建防洪围堤在厂区北面、南面与地方建设防浪堤相接,地方防浪堤堤顶标高6.0m左右(1956年黄海高程)。
一期及本期机组均采用直流冷却供水方案,直接取用江阴半岛附近兴化湾海水,升温后的海水排入半岛东侧的海域。
2.1.2 项目地点: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场地。
2.1.3 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为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划2023年10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至结构施工至±0.000结束(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2.1.4 招标范围:本工程深基坑监测范围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的所有深基坑监测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1)厂内循环水系统基坑边坡工程安全监测服务,监测内容主要为循环水进水钢管、排水箱涵、虹吸井沉井、排水口施工围堰等;(2)厂内主厂房、锅炉房大基坑、烟囱等全厂基坑监测系统布设与日常监测服务。监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围护结构裂缝观察;基坑周围地表、建筑物沉降及倾斜;围护桩顶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地下水位监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立柱水平位移;项目周边区域综合数据分析(包括历史数据分析等)等。
由于该工程目前为初设至施工图设计前期阶段,工作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施工图为准,相关工程量增减,也不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施工阶段变形或沉降或基坑监测(合同内容包含即可)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工程测量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