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樟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韶关市曲江樟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韶关华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
2.2 项目规模:150MW(交流侧容量)樟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18个月(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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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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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樟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
本工程光伏升压站内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及调试、光伏场区内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及调试、光伏场区内所有集电线路安装及调试、110kV临时送出工程、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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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韶关市曲江樟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须具有至少2个项目容量80MW及以上新能源光伏项目的监理完工业绩。(完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8 15:00到2023-09-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