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输煤除尘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输煤除尘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厂址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常州电厂一期工程东侧侧扩建端场地。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6月底完成3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2025年8月底完成4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
2.1.2招标范围:
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输煤除尘设备,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及安装调试期间的技术指导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
输煤除尘设备于2024年8月31日前(暂定)交货,交货地点为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现场,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须满足工程进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工程多管冲击式除尘器(除尘风量≥15000m3/h)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