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煤制氢炉渣、滤饼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煤制氢炉渣、滤饼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煤直接液化是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原神华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列入国家“863”计划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的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设计年产油品能力108万吨,项目配套两套壳牌气化炉,年产炉渣滤饼约22万吨,需委托运输队伍外运至11公里处灰渣场。
(2)招标范围:
煤制氢装置(105单元、106单元)炉渣、滤饼仓下料口装车,运输至指定渣场。炉渣、滤饼运输量约22万吨,运输距离11公里。炉渣、滤饼运输途中漏料的卫生清理及炉渣、滤饼装车区域卫生的清理。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4)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普通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4辆,车型为自卸车,其中自有车辆与非自有车辆均可,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
b、如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