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场站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根据《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2023年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甘电调度〔2023〕33号)“在2023年12月底前,甘肃省内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发电企业及大用户应完成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接入调度主站进行统一管理;其他单位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接入调度主站进行统一管理”的要求,按照项目统一立项,分两年实施的原则,2023年12月前完成武威光伏二期、景泰风电、会宁风电3座110kV场站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2024年8月前完成金塔光伏、临泽光伏、武威光伏一期、景泰光伏4座35kV场站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甘肃新能源发电公司各场站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7套防恶意代码客户端管理平台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的选型、供货;完成7个场站电力专用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系统联调。
(1)通过在II区部署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实现对II区主机节点恶意代码的实时监测防护,快速准确地检测、预警、清除网络环境中存在的僵木蠕等恶意代码;
(2)通过打通I、II区间的防火墙,实现部署在II区的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对I区主机节点恶意代码的实时监测防护,快速准确地检测、预警、清除网络环境中存在的僵木蠕等恶意代码;
(3)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后接入省地两级调度主站进行统一管理。
(4)负责各场站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1.2.3工期及项目实施地点
(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每个场站自开工之日起7日内完成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单位通知为准。
特殊说明:武威光伏二期、景泰风电、会宁风电需2023年12月前完成;金塔光伏、临泽光伏、武威光伏一期、景泰光伏2024年8月前完成。
(2)项目实施地点:
序号 |
场站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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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塔光伏电站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金塔光伏电站 |
8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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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泽光伏电站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扎尔墩滩光伏园区临泽光伏电站 |
6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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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威光伏电站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丰乐镇金太阳工业园区2号武威光伏电站 |
3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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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景泰光伏电站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驼水村景泰光伏电站 |
22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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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景泰风电场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景泰风电场 |
22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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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会宁风电场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丁沟乡沈屲村会宁风电场 |
18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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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防恶意代码客户端管理平台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授权代理企业还需出具原厂产品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特殊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认证中心出具的电力监控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专项测试报告,防火墙需提供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恶意代码防护系统建设或网络安全设备部署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