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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浏览:0    
核心提示: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
  

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详见工程清单内容或图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2.1项目名称: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内,距昭通市60km,距昆明市430km。与昭通市有公路相通,昭通—镇雄和昭通—彝良公路在矿区交汇。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洛泽河镇。

2.5招标范围: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簸箕寨1号井铅锌矿、钻宝山铅锌矿、顺利1号井铅锌矿、顺利2号井铅锌矿、红蛛1号井铅锌矿、郑忠泽铅锌矿、王德绪1号井铅锌矿、白马洞1号、2号井铅锌矿、九龙3号井铅锌矿、邓斌3号井铅锌矿、天福2号井铅锌矿、谢家硐子铅锌矿、宏兴铅锌矿、红尖山主井铅锌矿、大成铅锌矿、张家湾1号井铅锌矿、二坪子铅锌矿等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本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招标人不提供运输和堆置场地等条件)。

2.6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安全隐患与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以证明材料的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矿山工程等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项目经理(2018年至今)应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经理姓名)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具备安全管理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与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事后核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废标处理,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②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明示在该业绩中的职务及姓名,如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示姓名,则须由该业绩的业主方(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9-19   09:00至  2023-09-29    17: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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