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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09-21     浏览: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总局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等有关规定,由总局总部统一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总局总部(含合并)及所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计。

本项目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总局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根据项目要求,本项目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技术规范:

项目目标:对总局、集团合并、所属企业(单户及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等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相关附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金融衍生业务等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数据、开展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或专项复核,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审阅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以及按照监管要求出具其他审计、复核、审阅报告资料。

项目服务方式和成果要求:有具体可执行的项目开展方式;审计方案及质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充足、具备央企服务经验;提供日常财务及税务咨询;负责总局年度财务专项检查;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全系统范围内业务培训;按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等。

2.2 项目进度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年报预审、年度审计工作。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2023年度开始2至3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分年度签订合同的形式实施)。本次服务期原则上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服务结束期限视国资委、财政部年度决算会审结束时间而定),并适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调整服务年限。

2.5 服务地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及所属各级单位所在地

2.6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3.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2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 12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2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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