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滚轴筛、碎煤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滚轴筛、碎煤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地处杭州湾口外金塘水道之南岸,其北面与舟山市金塘岛隔海相),东距北仑港作业区约6km,西南距宁波市老城区约26km。本期工程建设利用北仑电厂厂区内既有场地建设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提供滚轴筛、碎煤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指导、调试和试验等的全套零部件及外购件。设备安装期间的技术指导,随机备品备件等。
交货期:2024年3月开始交货,最后一批2024年5月交货完成(暂定)。
交货地点: 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同类型额定出力≥1800 t/h滚轴筛的合同业绩2份和具有国内同类型额定出力≥1200 t/h,最大出力≥ 1500 t/h碎煤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