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海上光伏工程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分公司大型海上光伏工程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设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型海上光伏工程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是国家能源集团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个课题,课题一为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课题二为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课题一对海上光伏工程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包括研发1种适用于近海光伏电站的基础结构形式,可抵抗5m以下浪高,可抵抗厚度不超过25cm的海冰,海冰压缩强度不大于2.0Mpa;给出一套能满足25年设计使用寿命的海上光伏组件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环境下热循环测试、湿热测试、紫外老化测试、 盐雾老化测试等的测试方法和测试后组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形成一套针对海上漂浮式光伏系统的设计理论及方案,为示范工程建设打好基础;完成12项发明专利提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表论文5篇、海上漂浮式光伏电气系统典型设计方案图集1套、《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电气设计导则》1本、《海上光伏支架系统设计规范》1本、《海上光伏项目经济评价标准》1本、《海上漂浮式光伏综合数据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1项、《海上风荷载取值标准》1本、《近海桩基式光伏新能源企业标准》1本。课题二根据课题一研究的成果,在山东省东营市东部海域,完成交流侧容量不少于5MW(容配比不小于1.1,不高于1.3)的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
2.1.2招标范围:
根据科研进度安排,本次完成课题一的全部研究内容及课题二的勘察设计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开发与应用:海上光伏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设计开发一套适用于近海的海上漂浮式光伏电站系统、完成一套海上漂浮式光伏电气系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目标海域的海上光伏组件物理耐候性研发/选型、漂浮式结构系统设计,设计一套海上漂浮式光伏综合数据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抗浪型光伏结构设计、海上漂浮式光伏系泊系统设计、海上光伏企业标准以及海上光伏施工技术要求、海上风荷载对上部结构的分析研究、近海桩基式光伏结构的优化研究及安全性分析、桩基础海水冲刷分析及防冲刷构造措施研究、不同材料浮体对比研究、海上漂浮式光伏电气系统研究,设计开发一套海上漂浮式光伏综合数据监控系统。漂浮式结构设计须提供水池试验报告。
(2)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本项目试验和研究的所有设备,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开发需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组件EL检测(安装前后)仓储保管等(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3)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勘测设计:
设计一套交流侧容量5MW的适用于近海的海上漂浮式光伏电站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海域太阳能资源、气象水文、工程地质等资料的收集归纳分析论证,对无法获取而又不可或缺的资料信息开展相关勘测及试验以满足设计需要;适用于目标海域的漂浮式光伏电站浮体模块研发及漂浮式结构系统设计、系泊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等。
(4)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工程设计:
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漂浮式光伏场区及海缆的设计、招标设计(含招标工程量及施工组织等)、招标图纸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后的竣工图纸设计等。
2.1.3研究目标及工期要求: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内容 |
1 |
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 |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3月30日前 |
适用于目标海域的海上光伏组件物理耐候性研发/选型研究、漂浮式结构系统研究、不同材料浮体的比对研究,海上漂浮式光伏综合数据监控系统设计研究 |
2 |
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设备材料 |
结合试验研究进程提前采购 |
仪器、材料、设备等 |
3 |
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课题进程 |
2024年5月30日前 |
编制漂浮式新结构体系标准,完成全部研究计划,总结撰写研究报告,对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物理机制进行提炼归纳。 |
4 |
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勘测设计和方案研究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初稿) |
适用于目标海域的漂浮式光伏电站浮体模块研发及漂浮式结构系统设计、系泊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漂浮式光伏场区及海缆的设计、招标设计(含招标工程量及施工组织等)、招标图纸设计等满足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招标工作要求。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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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全部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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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前 |
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设计优化,直至满足施工要求。 |
漂浮式光伏工程竣工并网后45日内 |
结合施工蓝图及现场设计变更出具最终竣工蓝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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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上光伏工程现代工程技术开发专利论文著作 |
2025年5月30日前 |
完成发明专利提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完成论文发表、完成相关图集文献导则标准等著作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海上新能源项目的勘测设计或EPC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海上新能源项目的勘测设计或EPC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