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长热一厂2023-2025年卸煤服务及燃煤倒运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 以下简称:(长热一厂)一期建设两台350MW凝汽供热式发电机组和两台1110t/h超临界直流锅炉,分别于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20日正式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700MW。燃煤为褐煤,按年发电量31亿千瓦时,年供热量800万吉焦计算,全年耗煤量约为235万吨,采用铁路运输,日平均到达煤场煤量为0.64万吨,每车平均按65吨计算为99车/天,每列煤车按57辆计算为1.7列/天(夏季工况:4-10月份来煤量约为110万吨,冬季工况:1-3、11-12月份来煤量约为125万吨)。现有1、2号煤场两个,1号封闭煤场储煤量5万吨,2号煤场西侧扩建端露天临时煤场储存能力15万吨,总储煤能力20万吨。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街6789号。
2.1.2 招标范围:长热一厂1、2号机组用煤(约360万吨/合同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的燃料接卸、存储、启动锅炉上煤等涉及到的卸煤服务、煤车清底、现场清理、倒运以及厂内煤炭在各煤场间的装、卸、倒运及从甲方外卸煤到厂内各煤场(或指定地点)间的装、卸、倒运(倒运煤量约35万吨/合同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包括上垛、压实、苫盖、自燃预防治理、抑尘洒水等作业;实物校称、临时用车以及临时煤场日常管理等。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机械设备及人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车辆及人员数量,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卸煤服务、煤车清底等工作原则上不得影响铁路取送车,因此项工作不常发生的延时费及分卸费由投标人负责。
2.1.3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5年05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卸煤服务或煤炭运输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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