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湖一矿智慧园区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南湖一矿智慧园区建设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矿区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属哈密市南湖乡管辖,距哈密市区约79km,距南湖乡约45km,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
(1)智慧园区数字孪生运管平台,(2)智慧安防,(3)智能办公,(4)绿色园区,(5)智慧生活,(6)园区网络,(7)智能运管平台,(8)智能培训中心装修(9)电子沙盘等共计9个子项目
2.具备的功能
满足大南湖一矿智能化建设的需求,以响应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八部委《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指导意见》,以及智慧矿山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引入新理念、新技术,通过对园区各系统数据的整合分析和处理,实现对园区内人、事、物等的综合管理,解决智慧园区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沉疴宿疾,建设符合智慧矿山发展要求的智慧综合园区运营体系,实现企业园区服务创新和服务升级及矿山企业的自我优化与转型。
2.1.3计划工期(施工):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45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准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产品及系统安装,项目整体工期12个月。
2.1.4质量要求:
质保期为投入使用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产品在使用期间如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故障影响正常运行、影响现场生产使用或危及安全,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皆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包含智慧或智能园区建设的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