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白马电厂石灰石框架采购项目(一标段60%;二标段40%)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马电厂)位于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负责300MW和600MW两台机组运营管理工作。白马电厂建设有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总装机900MW。电站距离内江市(城市)13公里,交通方便。本项目西侧约 1.0km 处有内、宜高速公路,东侧约 2.3km 处有成渝高速公路通过,成渝铁路自西北向东南通过。其中成渝铁路在电厂西侧约 1.0km 处设有内江南站(货运站),已建电厂的铁路专用线就在该站接轨。
招标范围:石灰石24万吨,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14.4万吨,占比60%,二标段9.6万吨,占比40%。所供石灰石质量满足以下基本指标要求:CaCO3≥85%,MgCO3≤2.5%,粒径25~50mm。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万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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