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保生产配套设施安全整改及文明标准化治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生产配套设施安全整改及文明标准化治理公开招标, 项目单位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及范围: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北部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沈水湾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等13家分子公司的生产配套设施安全整改及文明标准化治理项目,包括消防隐患整改治理、安全门禁系统增设、新增固定式硫化氢报警仪、安全缺陷整改等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1.2 工期要求及实施地点:
一、北部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昆山西路258号。
二、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80号。
三、沈阳振兴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10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
四、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兴凯湖街21号。
五、西部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一街1号。
六、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项目实施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
七、满堂河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路395号。
八、东陵污水处理厂:工期为35天,具体施工开始时间已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上河湾村东陵污水处理厂。
九、新城子污水处理厂:工期为45天,具体施工开始时间已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王北街49号。
十、沙岭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0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污水处理厂。
十一、造化污水处理厂: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0日。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闸上村造化污水处理厂。
十二、材料分公司: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地点:沈北新区正良四路53号。
十三、分析检测中心: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的修缮或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