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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开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郸经开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郸经开区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开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邯郸经开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3】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负责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条款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1标段不得超过4个独立法人,2标段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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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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