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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户用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次户用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框架性招标分为2个标段,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按照最终定标结果,每标段确定3名中
 
1.招标条件
本次户用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框架性招标分为2个标段,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按照最终定标结果,每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进入本招标项目成交供应商名单,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按照成交结果直接委托成交人承担户用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并按照合同条款支付相关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招标人拟在湖南、广西等区域开展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框架性服务期限内(2023年10月-2025年10月),成交单位接受五凌电力及所属单位直接委托,在湖南、广西等区域内进行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监理方。本工程招标后,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由五凌所属项目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具体项目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广西等区域户用光伏项目所有工程范围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到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启动验收、试运行验收、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阶段在内的所有监理工作。本招标项目
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
I标段:五凌电力湖南区域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监理项目
II标段:五凌电力广西区域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监理项目
投标人可以投任意标段。
2.3工程服务期限
框架合同期限:框架招标有效期限24个月,2023年10月-2025年10月执行合同期限:在监理框架期限内,自具体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之日止,监理方无偿派人配合招标人的资料整理、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开始监理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日期为准。
2.4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5)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2个以上工程监理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格式文件)。
3.5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人员足够、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3.5.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全过程参加过2个以上类似本工程项目性质与规模的监理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5.2主要土建及金结设备监理人员: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本工程土建、厂房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5.3主要设备安装监理人员: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本工程设备安装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3.5.4具有设备监造技术能力。
3.6其他
3.6.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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