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恩施市,距城区中心直线距离约为12km。本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半地下式厂房及地面开关站建筑物等组成。装机容量500MW,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25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2022年8月,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取得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的《湖北省恩施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文件。2023年8月,项目“三大专题”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会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核准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政策文件等规定,在进行项目核准及可研工作过程中,需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取得相应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批复及《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2.3 标段划分: 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恩施。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因招标方原因导致延期除外)。
2.6 招标范围: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的工作:
1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的编制:
(1)规划选址论证;
(2)耕地踏勘论证;
(3)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4)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或证明);
(5)节地评估报告。
2地籍调查;
3乡镇同意用地函;
4勘界及地形图;
5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6土地占用明细表;
7建设单位征地承诺书;
8预审面积一览表;
9建设单位与供地方签订的用地协议。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相关评审、审查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批复文件的取得,期间,需承担相关会务费及审查费等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集团公司资金预算;
(3)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土地规划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抽水蓄能电站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页、签字页、盖章页、体现承包范围页。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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