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电子絮凝及煤泥滤干改造工程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电子絮凝及煤泥滤干改造工程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东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沧东公司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共计建设四台机组,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6年6月、12月投产;二期工程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9年3月、9月投产。输煤系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滤干系统随一期工程建设投运。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主要由沉煤池、调节池、清水池、煤水净化装置、加药装置及配套煤水输送泵及管道组成。含煤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煤系统栈桥冲洗水、皮带机除尘器除尘排水及少量其他工业废水,废水净化后主要作为输煤系统廊道冲洗、煤场喷淋及除尘器用水进行循环利用。煤泥滤干系统主要由抓泥机、污泥浓缩脱水机等设备组成,采用抓泥机抓斗抓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煤泥进行露天晾晒干燥,并回收利用的方式处理。沉煤池上方配置一台抓泥机,定期清理沉煤池下部沉积的煤泥,煤泥露天晾晒场地在沉煤池一侧,面积约160m2,每次抓取煤泥约30吨,晾晒5-10天后用装载机回收至煤场,每月沉煤池清理4次,年回收煤泥1500吨。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滤干系统进行改造,改造目标为:
(1)含煤废水处理能力大于40 m³/h,全天至少处理废水640m³(每天至少工作16h)。处理后水质指标:悬浮物(SS)≤5mg/L、浊度≤5NTU、油脂≤10mg/L、色度(度)≤30、PH值6.5~8.5,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满足连续工作制。
(2)离心式固液分离浓缩机要求将清理出的含煤浓液浓缩至含水率85%以下,最大处理能力30m3/h,浓缩后煤渣呈块状可堆积,煤水透明可排至回水处理系统进口端,不影响煤水处理系统的负荷;
(3)连续高压自动压滤处理工艺,输出压力17~25MPa,连续进出料,批次周期不大于5min,高压压滤装置的出力能力大于10m³/d,煤泥最终含水率在30%以下。
(4)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滤干系统内所有设备实现远方/就地操作,设备连锁、保护在DCS控制系统内设置完善,主要运行参数送至输煤主控实时监控,保证整套系统实现DCS控制自动化运行(本项目不再新增PLC控制系统,所有需要控制的设备统一纳入DCS控制系统进行控制),达到无人值班的控制标准要求,且新增DCS控制系统与现有DCS控制系统相匹配,改造完成后的DCS系统数据能够上传至PI系统。
(5)改造后的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滤干系统设备实际耗电量不得高于200度/小时。
招标范围: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电子絮凝及煤泥滤干改造工程成套设备(含1套电子絮凝煤水净化成套设备、1套煤泥脱水滤干成套设备,以及2套设备所需配套的DCS控制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成套设备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份(其中含煤废水处理(使用电子絮凝工艺)系统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及煤泥滤干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各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相关业绩内容的可以提供相应技术协议作为补充);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