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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电能南京南钢61MW/123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电能南京南钢61MW/123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能南京南钢61MW/123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电能南京南钢61MW/123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独立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及人员要求:

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其设计分包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个已完(竣)工6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新能源侧配储或独立储能)。(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并网证明或并网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并网完工证明或项目完工材料等证明文件)。

3.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个已完(竣)工2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新能源侧配储或独立储能),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并网证明或并网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并网完工证明或项目完工材料等证明文件);须提供2022年10月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应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及其设计分包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7日9时00分到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站址位于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环山路西侧,厂区内道路限高4.6米,道路狭窄,安装储能系统设备的用地面积约为4000㎡,且场地不规整。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两座220kV变电站,分别为220kV三总降和220kV五总降。厂内有五座110kV变电站,应选取合适点位作为储能系统的并网点。

本项目拟在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内新建61MW/123MWh储能电站,系统配置为17套储能系统(每套含18套200kW/402kWh储能柜和1套3750kVA升压舱),并配置2个35kV高压舱和1个二次设备兼集控预制舱。每套储能柜由电池PACK、高压箱、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箱、储能变流器(PCS)、储能柜柜体组成,电池系统通过线缆接入PCS的直流侧,经PCS变流后通过动力线缆接入低压汇流柜,汇流后经过动力线缆接入箱变的低压侧。升压舱内主要包括低压柜、箱式变压器、高压出线柜、通讯动力柜、箱体等。

(本招标文件中对企业电网现状的描述仅可作为参考,不可作为各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编制的依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技术方案应以投标人现场踏勘的成果为依据)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查、测绘、整体方案设计;接入系统一次、二次、电能质量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升压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如需)、集装箱(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电缆采购及敷设;储能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结构加固及附属工程施工;接地材料采购及施工;对侧接入站的间隔改造;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成品保护、配合验收、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负责南钢、政府和电网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南钢和政府将本项目纳入江苏省储能系统整体规划及厂区建设工程规划调整,设备进场交通协调、公共设施(包括电缆沟、综合管廊、隧道、桥架、配电房、控制室等)占用协调、南钢并网停电计划协调、渣土外运协调、消防水及火灾报警接口协调、储能控制系统和南钢控制系统对接,电力系统接入方案及批复手续办理、并网验收,安全及消防验收手续办理。所有本项目投运手续办理及关系协调责任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招标人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项目现场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60天,中标签订合同后30天内储能系统设备全部进场,签订合同后50天并网。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形式总价中已包含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于装机容量调整或发包人原因引起承包人实施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化产生的费用变化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按实际装机容量×合同总价/合同容量);其他情况下工程所涉所有风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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