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扁担山二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新能源公司镇宁扁担山二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安装容量 107.184 MWp,建设规模80MW。本光伏电站不新建升压站,光伏场区以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扁担山一期升压站,升压站扩建一台主变及相关设备。升压站最终通过 1 回 220kV 输电线路接入镇宁变电站220kV母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镇宁扁担山二期农业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80MW,升压站扩建一台主变及相关设备。拟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不限于:
1、工程前期报件(发包人已开展项目除外)、工程建设所有合规性手续跑办:各种批文、许可的办理和费用缴纳。
2、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包括1:2000和1:500地形图测绘(光伏组件布板区域、集电线路铁塔占地区域)、光伏组件和集电线路等的地质详勘,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现场设计工代等。
3、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含运输、保管、二次装运);
4、项目全部建安工程施工、试验和验收等;
5、EPC项目建设管理(不含工程监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档案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6、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7、负责实施征、租地及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费用;
8、负责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质监、职业卫生和档案等各专项验收的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备、施工和验收,取得各专项验收的备案意见或批文。
2.1.3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 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1.4工期:合同签订后240天完成。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前期已委托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光资源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电能质量预评估、林地专项(含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地采伐作业、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林业用地报件)、社会稳定性评估、安全预评价、环评、水保报告编制及审查、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及投资决策评估意见编制,若随工程设计的深入,用地范围、电网要求等外部环境及政策发生变化,相应的报告需重新编制(修编)及审查费用均含在本工程合同总价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施工单位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光伏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安装容量80MW及以上,至少包含光伏场区,联合体业绩无效),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光伏EPC总承包(单个合同安装容量80MW及以上)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具有1个国内光伏EPC总承包(单个合同安装容量80MW及以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光伏EPC总承包(单个合同安装容量80MW及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