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达坂城二场等容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和升压站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达坂城二场等容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和升压站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 达坂城二场等容90.3MW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境内,乌鲁木齐市东南约30km处,可由G30、G312及已建道路进入,交通便利。
拟对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进行技术改造,送出线路利用原有线路送出。项目拟拆除3台原有主变压器,拆除原有10kV、35kV、110kV配电设备、继保室内屏柜、一次二次电缆及相关设施等(拆除后的设备转运至站内业主指定地点并做地面硬化、隔离、防渗漏、合理摆放),新安装2台110kV主变压器及10kV、35kV、110kV配套设备设施,新建35kV场内架空集电线路16.15km(总亘长)及16基箱变基础(含接线),对原升压站内生产、生活区房屋装修、用电改造等。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PC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达坂城二场等容项目场区配电工程、升压站土建及设备拆除、安装工程、站内生产、生活区房屋技改工程等。
2.1.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和行业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11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同时包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同时包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