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热力系统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热力系统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北仑电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地处杭州湾口外金塘水道之南岸,其北面与舟山市金塘岛隔海相望,东距北仑港作业区约6km,西南距宁波市老城区约26km。本工程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1套化学自动配药、加药装置、2套水汽取样装置。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按两台机组2024年8月31日完成供货。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加药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及汽水取样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一个合同同时包含加药设备和汽水取样设备视为一份合同业绩,需提供2份),且提供的业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