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辆采购框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生产车辆采购框架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生产车辆框架采购。招标方下属各相关公司根据中标内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内容并单独结算,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2.1.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单位 |
排放标准 |
预计数量 |
备注 |
皮卡车 |
台 |
国六 |
43 |
不含车辆购置税和上牌费用 |
越野车 |
台 |
国六 |
7 |
不含车辆购置税和上牌费用 |
2.1.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生产车辆采购的供货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须为上市或经过市场检验三年以上的成熟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皮卡车或越野车的供货合同业绩3份(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5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授权生产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同时生产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投不同车型,必须为同一品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