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外送220KV线路迁改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 220kV国能恒湖光伏 电站项目升压站至 永修 变电站,拟迁改单回路 220 kV线路一条。拟建线路架空路径长度约 3.04 km,曲折系数1.19。沿线海拔高度 10 m~ 20 m,地形主要泥沼以为主,拟建线路全线均位于南昌市新建区昌邑乡境内。
220kV恒永线#2-#8迁改工程,改造涉及原220kV恒永线#2#-#8段线路。迁改路径起自220kV恒永线#2顺线路小号侧的改#1,止于220kV恒永线#8顺线路大号侧改#10,新建单回架空线3.04km;拆除220kV恒永线#2-#8段线路路径长2.95km,拆除单回路角钢塔7基。拟建线路导线采用 2×JL/G1A-400/35 型钢芯铝绞线,每相 2根。两根地线采用 OPGW-48B1-120芯 OPGW光缆。
2.1.2招标范围:EPC 总承包人参考可研报告、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相关资料,完成送出线路迁改工程勘查设计、原线路拆除、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试验调试、验收、各项手续办理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达到关键技术参数要求、安全要求、环保水保要求、洪评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竣工验收合格的线路迁改工程。EPC 总承包人必须具有能够协调国网江西公司永修500kV变电站和国能江西公司恒湖光伏电站相关停送电的能力。EPC 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如下文字说明及可研报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及报价清单等要求共同确定,以下工作范围除特殊说明外均属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并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一)设计工作范围
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迁改工程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执行概算编制、各类设备材料技术规范编制等。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建设过程中根据需要和变化随时优化、更新。负责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组织负责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负责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线路设计: 220kV 输电线路路径勘测工程、检修道路工程、杆塔基础工程、临时施工占地、设备基础、杆塔、导线、通信光缆、防雷、防鸟、接地、线路三牌及各类标示牌。
(2)架空线路、电气绘制、通信网络图及施工技术说明书编制等。
(3)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优化设计 绘制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图,编制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技术说明书。
(4)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各阶段设计优化,需经过招标人审核后方能实施。
(二)施工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塔位复测、识桩定位、分坑、基坑开挖、引孔、基础浇注、组塔、挂绝缘子、紧线、通信光缆架设、线路三牌及各类标示牌安装、防鸟装置安装、塔腿喷刷油漆、直至线路完成充电试验等全过程施工。
(2)架空光缆、分盘及金具等施工。
(3)土壤电阻率测量、杆塔接地电阻测量、杆塔接地等。
(4)架空线施工便道修筑(含地表植被砍伐、青苗补偿、施工临时征地费赔付(注:投标方在支付临时征地补偿费前,必须与被补偿者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招标人备案)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架空线路通道树木砍伐及手续办理。
(5)施工结束后,道路及周边环境恢复到施工前标准。
(6)所有材料、设备接卸货、多次倒运、保管看护。
(7)220kV恒永线原线路#2-#8段拆除及1公里范围内的倒运以及原路径拆除后的恢复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后设备材料因产权原因,处置工作不包含在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由发包人与产权单位另行协商另行处理。
(8)送出线路设计路径内的各类全部交叉跨越工作及费用以及相关安全措施设置。
(9)承包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根据合同对试运行期的约定,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合格达标后,移交给业主。
(三)采购范围
全部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应满足电网公司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承包商应保证所采购设备与材料是国内/国际知名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及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并得到发包人认可。上述设备及材料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租赁)、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应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发包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材料、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四)包括的其他工作
(1)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 220kV 线路工程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防雷接地、档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邀请专家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相关费用。
(2)配合国电电力江西恒湖风力发电项目自升压站带电前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过程中,各阶段送出工程调试工作。
(3)施工期间的临建、通水、通电、通信、通路以及场地平整施工(包括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以及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程(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消防的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
4.本工程设备材料运输过程中、原线路拆除过程中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跨越(穿越)、迁改、拆迁、协调、成品保护、征占地、协调电网及产权所属单位停电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本项目招标阶段最高限价评审专家费由承包人承担。
2.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8日内具备开工条件(包括单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征地协议签订、材料采购等),下达开工令之日起两个月内,在60个自然日完成工作内容。施工工期60日,在改造接引过程中原220kV线路停电时间累计不超过144小时。用于接引原线路的停电时长为7个自然日内。
2.1.4质量要求:
(1)承包人保证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准确的和没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性能要求,满足预期的用途;符合行业的良好惯例。
(2)承包人保证其工作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且满足获得无条件限制生产许可的所有要求。
(3)承包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4)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承包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5)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如有内容重复者以质量标准高者为准, 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执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行业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其它有关规定。
(6)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和发包人的质量监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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