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电厂新建工程码头工程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北海电厂新建工程码头工程车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北海电厂新建工程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兴港镇北暮村东北约3.5km的浅海滩涂,电厂近期装机容量按4×100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北海电厂新建工程码头工程车辆的供货、试验、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质保服务等,应统筹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和系统性,确保该系统建成后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正常投入运转。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计划2023年11月10日交货,以招标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交货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滨海大道160号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四类工程车辆(洗扫车、洒水车、高空作业平台、汽车起重机;一份合格业绩中可以包括以上4类车辆中的多种车辆)供货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