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公司捣固焦炉干法熄焦节能技改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巴彦淖尔公司捣固焦炉干法熄焦节能技改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一期一线现有2×60孔炭化室高5.5m捣固焦炉,年产干全焦约120万t。为了回收红焦炭的显热,降低能耗,改善炼焦生产的环境状况,减少污染,提高焦炭质量,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捣固焦炉干法熄焦节能技改工程项目,建设1×170t/h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余热发电并网和相关辅助设施,现有湿熄焦备用,当干熄焦检修或故障时采用湿熄焦;对现有筛运焦除尘系统改造进行设计。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一期一线现有2×60孔炭化室高5.5m捣固焦炉配套的1×170t/h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余热发电并网和相关辅助设施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170t/h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余热发电并网和相关辅助设施等,详见技术招标附件,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线路架设、调试(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竣工验收后协助由招标方组织实施的试运行、性能测试、达标达产、达标达产后风险分析及消除风险的工程技术措施,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以及与电业局等政府部门对接等工作。还包括对招标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和培训教材的编制等;二是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一期一线现有筛运焦除尘系统(包括火车装焦仓除尘地面站、筛焦楼除尘地面站、筛焦楼上部除尘改造、筛焦楼下部除尘改造、火车装车仓上部除尘改造、火车装车仓下部除尘改造、转运站除尘改造C-7~13)改造的总图及施工图设计。干熄焦及发电等附属工程均属于本标段范围,具体要求见附件。
总工期:366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干熄焦装置达到出焦条件(其中施工图设计时间,自发包人下达设计任务书起20天内完成干熄焦本体基础施工图,45天内完成筛运焦除尘系统改造总图及施工图,总设计时间不能超8个月)。
施工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有效的资质证书:
a.《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3份焦炭处理能力不小于170t/h干熄焦装置EPC总承包业绩,且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焦炭处理能力不小于170t/h干熄焦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任意连续6个月(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焦炭处理能力不小于170t/h干熄焦装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上述要求中的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