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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江苏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沂市合沟众鑫风力发电有
 一、   招标条件

江苏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沂市合沟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为锁定新沂市及周边区市户用资源、节约后续资源开发成本,招标人有权结合后续新沂市及周边区市项目开发情况,经决策,按本次中标价格,委托投标人调整建设规模,投标方应完全响应。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及周边区市以新沂市为主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规划容量28.15734MWp。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无法通过投资决策等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7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1101

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本期工程建设地点选址位于徐州市新沂市及周边区市,其中新沂市整镇户用辖区内港头镇、时集镇、窑湾镇三个乡镇的户用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光伏组件拟采用565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高效光伏组件,本期工程拟建设容量为28.15734MWp 。

1000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承揽。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准备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由发包人负责以外,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且包括但不限于:①后续开发项目的资源协调开发包含28.15734MWp房屋产权所有者关系并与农户签订相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等(包含与新开发用户协调收资、现场踏勘并协助办理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协助办理备案手续等)②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环评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江苏华电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户用部分屋顶租金代付工作(江苏华电新沂一期28.15734MWp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户用屋顶租金由发包人支出,委托承包人代付,该费用不包含在EPC总承包总金额中)所有手续的办理,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及运输(除组件、逆变器之外的设备)和所有设备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③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接入系统(含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批并取得供电公司审查意见)、项目接入手续的办理、配电网光伏承载力评估)。④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含荷载鉴定、加固方案、防水、加固等)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⑤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⑥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⑦以及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自 2018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不低于100兆瓦容量的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EPC)或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且至少包含1个单体容量不低于50兆瓦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含签字盖章页)。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28 09:00到2023-10-10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4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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