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需要将堤防安全区及河道内冲刷线以上的管道(即堤防内滩涂区域及河道内的管段)进行拆除。其中堤防安全保护(滩涂区域)区内的输灰管道共6条(φ168×9),左岸滩地需要拆除管道4560m;右岸滩地需要拆除管道6720.00m;左、右岸滩地恢复原貌:河道内冲刷线以上共有两根管束φ720×10(A3钢),每根输灰管束内包含四根φ168×9(20#钢)无缝钢管,四根灰管由四块支撑板及四块滑块组成的管束,外套管与灰管空间,灌注500#固井水泥浆。共计1240米。
2.3 标段划分: 山东黄台电厂输灰管道穿越黄河工程河道管线拆除工程施工监理。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河槽内管道位于左岸大堤桩号141+700与右岸大堤桩号38+150之间。
2.5 服 务 期: 本期工程计划2023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最终以施工现场的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准备(五通一平)至本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或创优验收(以较晚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期及养护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具有2项二级及以上堤防等级(堤防防洪标准五十年一遇及以上)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类监理工程师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今须提供2项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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