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MW/2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仅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各子项目需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上级单位投资决策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签订各子项目正式合同并履行。若未获得审批,此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人双方形成约束,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
2.2 项目规模:总建设规模10MW/20MW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施工时间自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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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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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赣榆墩尚10MW/2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除①储能单元设备②项目备案③监理④生产准备⑤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⑥工程所涉及的永久性土地征占用等由发包人承担外,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储能电站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的全部工作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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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连云港赣榆墩尚10MW/2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容量 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 EPC总承包或1项储能 EPC总承包工程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完工证明文件、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8 10:20到2023-10-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