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投云南新能 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 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交流侧:50MW;直流侧:61.663MWp; 与华宁县盘溪黑泥坡光伏 电站共建一座升压站,共建一座储能电站,升压站和储能电站均位于华宁县盘溪黑泥坡光伏电站场区内。
2.2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云南省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编号:000645-23ZB1075/01
2.5.1 招标范围: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光伏方阵工程、集电线路工
程)监理工作。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40天,工期说明:自招标人通知入场后,预计累计工期为8个月,累计总服务 期2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云南省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监理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48MW及以上规
模光伏或风电项目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的,须在业 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年 龄在55周岁及以下,至少具有1项48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任命 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的,须 在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须附总监理工程师连续三个月(2023年3月及以后)的社 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8 17:00:00时至2023-10-13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