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输卸煤系统无人值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暂定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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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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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卸煤系统无人值守建设 |
本项目具体改造内容包括: 1.输煤系统综合治理:对现有输煤廊道抑尘系统、部分墙地面、腐蚀部位、暖气系统、亮化照明、自动水冲洗系统等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提升输煤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和清洁生产能力。 2.输煤现场无人值守改造:对3、5、6、7号输煤栈桥、2号转运站、碎煤机室以及其它重点作业区域增设图像识别装置,重点设备增设测温、测振装置,实时监控输煤系统运行状态,实现故障的快速识别与预警,将输煤系统控制和监控融入大集控室集中控制改造,达到输煤系统自动巡检和无人值守目的。 3.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结合煤堆三维动态模型、斗轮机定位信息等,实现斗轮机精确定位和自动化堆取料作业。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无人值守建设】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项有效的国内业绩合同,合同至少包含火电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和智能化巡检内容,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9 09:55到2023-10-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