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网络综合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内容:巴南片区 网络综合业务服务项目。
2.3 预算金额:2年预算金额:101.1696万元。
2.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011696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业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月) |
月费用 |
服务期(月) |
2年费用(元) |
备注 |
互联网专线60M |
1 |
3300 |
3300 |
24 |
79200 |
|
互联网专线35M |
1 |
1925 |
1925 |
24 |
46200 |
|
内网专线10M |
55 |
450 |
24750 |
24 |
594000 |
|
座机(8000包打16000) |
/ |
8000 |
8000 |
24 |
192000 |
此项不计数量,按月计算,每月包打16000分钟。 |
宽带(300M) |
21 |
199 |
4179 |
24 |
100296 |
|
总价最高限价 |
1011696 |
2.5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终止续签合同。
2.6 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信部5G商用牌照。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 列入业主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
3.7 本项目不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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