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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长兴岛电厂液氨采购(2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1.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
  1.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
(元)
工期/交货
项目地点
长兴岛电厂液氨采购(2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长兴岛电厂液氨的采购,24个月预估400吨,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000 2024-1-1-
2025-12-3
1
长兴岛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长兴岛电厂液氨采购(2年) 一、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9、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类似业绩。
10、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液氨的经营范围)。
11、接受分包(允许将运输及充装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

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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