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公司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道宁队,距三亚市中心约35公里,交通便利。
2.1.2规模:2×400MW(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
2.1.3服务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共计24个月。若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尚有未完成的合同工作,服务期限顺延至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服务期限顺延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2.1.4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提供工程准备期、项目建设期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设计监理、招标采购、五通一平、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达标投产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造价管理、档案管理等工程管理咨询服务。与招标人共同履行工程管理职责,对监理方和各承包商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创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项目。
2.2 其他:(1)本项目尚未通过投资决策,招标结果将在项目通过招标人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后生效,并签订合同授予标的。若本项目投资决策最终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将取消,不再签订合同和授予标的,请投标人知悉。
(2)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1份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或业主工程师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且机组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机组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或业主工程师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设总)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设总)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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