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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中心武汉科创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辅助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家工程中心武汉科创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辅助系统建设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家工程中心武汉科创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辅助系统建设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 项目概况

国家工程中心科创基地租赁办公场所已确定,其中规划有高温室、清洗室、收样留样室、天平室、小试室、理化室、微生物检测室、精密仪器室等实验室(面积共约540 m2),实验室建设需开展整体布局设计,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通风、气路、电气、给水、排水收集和处理等辅助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以满足基础实验和小试实验的需求。

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1.2 招标范围

为满足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内高温室、清洗室、收样留样室、天平室、小试室、理化室、微生物检测室、精密仪器室等实验室建设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

1)实验室总体布局设计(含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详图);

2)科学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离子色谱、液相色谱、TOC分析仪、正置成像系统显微镜、负80度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压蒸汽灭菌锅、超纯水仪、解剖镜等;

3)辅助系统建设,包括实验室通风、气路、电气、给水、排水收集和处理等辅助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计划供货期(含采购、安装及调试)为合同签订后60天,暂定为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4号。

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其委托分包的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其委托分包的安装及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实验分析仪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需包含离子色谱、液相色谱、TOC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中的至少1项);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年度无亏损(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8时整至2023年10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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