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全厂环保在线监测设施维保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全厂环保在线监测设施维保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 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本项目主要负责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污水、大气排放物及其他自动监控设施维保及运营服务,并配合该项工作提供配套服务。
2.1.2招标范围:
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污水、大气排放物及其他自动监控设施维保及运营服务,并配合该项工作提供配套服务。
1)热电中心脱硫、脱硝装置24套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其中脱硫8套,脱硝16套。
2)甲醇中心硫回收装置1套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净化装置1套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甲醇合成装置1套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3)烯烃中心MTO装置1套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4)公用工程中心污水装置1套外排废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1套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2套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5)全部环保分析小屋日常维护以及环保分析小屋内空调的巡检(不包含空调维护维修)。
6)环境统计与信息公开数据维护技术服务。
2.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4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共三年。
2.1.5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检维修项目包括“在线分析仪表保运(A4-d)”和“现场仪表保运(A4-a)”和“在线分析仪表检维修(E6)”和“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检维修(E7)”。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在线分析仪表或环保类在线监测系统或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维保服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须具有并提供仪器仪表或自动化专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2)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