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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PC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方案名称为其能煤业-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PC总承包,业主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案名称为其能煤业-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PC总承包,业主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PC总承包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XJNH-D20232-0441
2.3项目概况
主要工程包括行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疏干及防排水、供电系统(包括环坑线)、生产废水系统、加水站(1号、2号)、地磅房、地磅基础、洗车平台、组装场、观礼台、室外给排水及供热、破碎车间、智能干选车间、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供电系统、辅助厂房及仓库、行政福利设施、场区设施、外运胶带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装车系统、环境工程等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试运行等,最终以建设单位审核签发的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破碎车间:破碎车间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智能干选车间:智能干选车间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1号转载点至破碎车间(含驱动间)栈桥、智能干选车间至破碎车间栈桥、智能干选车间至块煤仓及矸石仓栈桥、破碎车间至1号产品仓(含驱动间)栈桥、智能干选车间至5号转载点(含拉紧间)栈桥、5号转载点至6号转载点栈桥、6号转载点至8号转载点栈桥、5号转载点、6号转载点、8号转载点等、四号转载点至汽车快速装车站(含驱动间)栈桥、四号转载点至七号转载点栈桥、七号转载点至火车快速装车站(含驱动间)栈桥、七号转载点、四号转载点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供电系统:配电室(破碎车间10kV配电室、产品仓10kV配电室、块煤仓配电室、1号转载点配电室、1#配电点、观礼台配电点、环坑线、发运系统配电点等)、箱变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给排水及供热:生产系统及选煤厂范围内主管网外的给排水、消防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生产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管网构筑物,砖壁地沟,混凝土地沟,检查井,换热站,初期雨水池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各管网接口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等。
辅助厂房及仓库:块煤仓、矸石仓、防冻剂与抑尘剂库、抑尘防冻罐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行政福利设施:选煤综合楼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场区设施:平整场地、排水沟、铸铁栅栏围墙、大门、门卫室、停车场、室内外照明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生产废水系统:水处理车间、加药间、储药间、控制室及值班室、污泥处理间、污泥池、预沉调节池、初期雨水池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加水站:泵房、水池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组装场:履带车及工程机械组装台位、挖掘机组装台位、工程机械组装台位、卡车组装台位、汽车通道、临时加工间及库房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疏干及防排水:地下室控制应急降水孔、地面防排水、破碎站基坑排水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装车系统:原煤缓冲仓、混煤仓、汽车快速装车站、火车快速装车站等设计内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
二次装饰装修:选煤综合楼、门卫室等,等按照二次装修图纸要求施工。因当前无具体二次装修图纸设计,此部分费用以暂估价形式计入,部分二次装修由招标人在确定二次装修标准及费用后,费用按照技术规格书第七章第二节中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5建设地点
五彩湾四号露天矿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城354°方向,北约100km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
2.6质量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人确认。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部分。
2.7计划工期
合同工期为12个月(含冬季施工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天气、防疫、信访稳定及安全检查等各种因素。如未按期完成,每滞后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0.1%进行考核扣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当地政府市场准入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3.3具有相应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施工期间有效;
3.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担任过两个以上同规模建筑类总包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
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专业)资格并担任过一个以上同规模建筑类总包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
各专业队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等级(承诺施工时需具备)。
3.5业绩要求:近3年有同等规模项目建造业绩(单个标段建设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若项目已竣工)等资料供验证。
3.6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法律纠纷事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报价禁止期内。
3.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具有矿山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单位。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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