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神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站址中心位置为东经110°14′5″、北纬39°13′37″,东距G336国道5km,北距S204省道3km,南侧距神木市约47km,直线距榆林市约113km,站址内外均有已有乡村道路横贯,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本工程计划建设总容量直流侧为 118.44MWp,交流侧容量为 99.84MW。站址红线范围内面积约3315.9亩,工程一次建成。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陕西神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购、道路工程(包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逆变器及支架及箱变基础工程、支架及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及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围栏工程,各种保险,与政府、国网、水保、环保、土地、林业、村民等的相关协调,土地、林业、水保、环保等各项手续办理,各种检查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材料采购:
1)本施工范围内,组件、箱变为甲供设备,其余材料、设备均为乙供,其中1-35kV高压电力电缆、光伏专用直流电缆及1kV以下交流电缆、支架、逆变器需投标人在招标人推荐名单中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招标人设备技术规范书及当地电网公司接入的要求。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控制。
2)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甲供设备、乙供设备及材料)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3)招标人安排对支架、逆变器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应安排除招标人监造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
4)材料、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介于项目处于可研设计阶段、部分设备未确定等原因,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国华投资公司、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招标人、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5)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特殊天气期间等情况,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6)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现场施工范围
满足道路工程(包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逆变器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工程、支架及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及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及接地工程、围栏工程的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及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设备、材料(包含甲供设备、乙供设备及材料)的堆场建设,所有设备、材料(包含甲供设备、乙供设备及材料)的接车、卸货、验收、倒运(包含二次倒运)、设备拖拽、现场保管;
2)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支架基础工程(含试桩工程、试桩检测、工程桩检测等)、箱变基础工程、电缆沟道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的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3)安装工程:组件及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及逆变器安装工程(包含箱变高压侧至集电线路杆上的电力电缆及通信电缆敷设)、电缆敷设工程、接地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所有单体、分系统、整体调试、试验,试运行工程,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及所有设备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4)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拆迁、改道、管涵防护、拖拽、后期道路路基路面及道路设施恢复等工程;
5)施工期各种施工措施,如施工降水、排水、冬雨季、高温施工等;
6)办理各种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材料运输保险、施工设备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购买的其他保险、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购买的政策性保险等;
7)投标人需按照榆林市政府对光伏项目植被恢复作业设计标准及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落实做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采取必要的水保、环保措施,如草方格、撒草籽和绿网覆盖,施工完成后负责完成对本施工范围内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完成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绿化种植养护期为3年,保证存活率不低于95%,并承诺项目最终通过环保、水保验收要求,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受到林业、土地、水保、环保、文物等相关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后果及相关处理协调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开工前需要对现场现状进行评估,投标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招标人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及行政刑事处罚。
8)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看护保管,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9)根据招标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最新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及项目消缺工作;
10)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招标人档案管理部门(整理资料需按照招标人资料管理最新规定,移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期完成整理、移交及归档);
11)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结算报审,并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
12)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办法》、《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以上若有新下发规定,按照新规执行),因执行上述文件所产生的的费用已包含投标报价中。
13)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试运行、验收、消缺、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3)手续办理范围及其他工程
负责项目场区长期租地手续的办理,配合办理水保、环保手续,与国土、林业、国网、政府、水保局、环保局、村民等进行相关协调、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林木砍伐证、光伏场区长期租地手续等的代办,本项目明确不能使用耕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违法使用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光伏场区全过程使用的林地及草地批复手续,道路手续,完成光伏场区附着物补偿(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拆迁、杆塔、林木、植被移植费、青苗、坟地、退耕还林、施工过程中管线损坏等)及手续办理,协调处理施工及手续办理过程中与国土、林业、政府、村委会、村民等的关系。
3)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基建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委托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取得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修订审查意见,负责本项目与应急管理局、能监局、质监站、电网公司等对接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4)负责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5)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并编制防雷检测报告及出具防雷检测方案;
6)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处理手续办理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与国土、林业、村委会、村民等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包含村委会、村民)、地方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国土和林业卫片执法检查协调、道路所属单位协调等。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群体事件、阻工等问题;
7)配合其他标段工作
8)办理本工程涉及,但未提及相关事项;
9)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费、协调费、赔偿、补偿等全部费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尚需相关手续导致的刑事、行政处罚及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 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4年9月30日。
1)道路于2023年12月30日前满足设备运输条件,2024年09月15日前道路全部新建及修复完成;
2)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工程于 2024 年07月30日前全部完工;
3)组件、支架、电缆、逆变器、箱变安装及调试工程于 2024 年 9 月 10日前全部完工;
4)光伏场区于 2024 年07月30 日前具备50WM容量并网发电条件,于 2024年 9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5)项目其余相关工程及手续办理 2024 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1.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确保达标投产验收,满足招标人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场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或EPC总承包工程(所有业绩均需至少同时包含光伏场区道路工程、支架及逆变器基础工程、组件、逆变器及箱变安装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场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或EPC总承包工程(所有业绩均需至少同时包含光伏场区道路工程、支架及逆变器基础工程、组件、逆变器及箱变安装工程施工内容)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单位近24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合同执行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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