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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3A00223001102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大型灌区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

   日期:2023-10-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已列入云南

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规划报告已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同意(《水规总院关于印送临沧市南汀河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总规函〔2023274号)),云南省水利厅已印送审查意见(《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送临沧市南汀河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2023-1856)),临沧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资金为政府投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汀河灌区范围主要涉及临翔、云县、耿马、永德、镇康、沧源6个县(区)的13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53.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允景、中厂、勐底河、芒幕河4座中型水库,新建平河、八道箐、大寨河、勐省、半坡5座小(1)型水库,新建引水坝取水枢纽2座、拆除重建引水枢纽11座,新建灌溉及供水干支管(渠)189.93公里,续建渠道6.7公里,现状渠道恢复改造33148.69公里,新建骨干提水泵站1座,规划匡算总投资40.53亿元。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确定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规模为大(2)型。

2.2 招标范围:

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包括芒幕河中型水库,平河、八道箐、大寨河3座小1型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环境影响、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节水评价专题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并配合完成相关报件报批、审查、审批及验收等工作以及施工期派驻现场设代服务。

具体如下:

2.2.1可行性研究阶段

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的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勘察设计。

2.2.2专题工作

水资源论证报告(含节水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报告(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编制。

2.2.3初步设计阶段

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大型大型灌区工程的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勘察设计。

2.2.4招标设计阶段

为满足招标所必须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的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招标设计。

2.2.5施工图设计阶段

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灌区工程的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3 建设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

1)可行性研究:合同生效后270日历天内具备报审条件;

2)专题工作:满足项目审批时间要求;

3)初步设计:可研获得批复后180日历天内具备报审条件;

4)招标设计:技术文件编制、招标图等满足发包人的招标需要;

5)施工图设计:满足发包人的建设施工需要;

6)其他: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需按招标人要求优先完成。

2.5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要求,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本项目不同阶段相应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 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报价,投标人应参照《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测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含水利水电;咨询范围至少包含项目咨询),并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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