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机车联合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电力机车联合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神铁路集团)所辖包神、甘泉、塔韩、神朔四条铁路,正线里程 872km,电气化率62%,年货运量约 3.2 亿吨。为满足运输生产需求,保证机车供应,包神铁路集团拟通过公开招标寻求提供联合运输的单位,共同完成列车牵引任务。本项目需投标方提供电力机车(含机车乘务员)或招标方提供机车、投标方提供机车乘务员与包神铁路集团共同完成运输任务,提供的电力机车机型为 SS4 型、SS3 型(6 轴)或 CEA1A1 型(十二轴)。机车运用范围为包神铁路集团管辖的包神铁路、甘泉铁路、塔韩铁路、神朔铁路,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电力机车联合运输服务(第二标段) |
机车总数至少 26 台。其中SS4 型至少20台,CEA1A1 型(十二轴)至少6台,根据招标方运输需要, 安排机车运用于包神铁路集团管内牵引交路列车或担当调车小运转作业,也可用于国家能源集团所辖其他铁路。 |
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电力机车联合运输服务(第三标段) |
机车总数至少 31台。其中 SS4 型至少20台,SS3 型(6 轴)至少3台,CEA1A1 型(十二轴)至少8台,根据招标方运输需要,安排机车运用于包神铁路集团管内牵引交路列车或担当调车小运转作业,也可用于国家能源集团所辖其他铁路。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包神铁路、甘泉铁路、塔韩铁路、神朔铁路。
2.2 其他:在服务要求期间因投标方直流机车到年限须替换机车时,新替换机车需以CEA1A1型(十二轴)机车为主机型,且按照机车功率折算后计算替换机车台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8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电力机车运输服务或机车牵引服务合同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设备产权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非自有设备须提供与产权方在投标日期前已签订的设备使用合同。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不超过 5 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电力机车数量,并按照本章3.1第【7】项设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