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整场机电、电磁建模及宽频震荡评估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8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整场机电、电磁建模及宽频震荡评估分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要求,需要对接入电网的所有新能源场站开展单机和场站的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工作。主要包括:新能源机组逆变器电磁模型验证,根据《基于“统一接口”的新能源设备封装建模技术规范》等文件和标准要求,以现场实测数据或控制器半实物仿真测试数据为依据,开展新能源机组电磁模型仿真校核工作;新能源电站机电/电磁等值建模,根据场站拓扑结构、箱变、汇集线、主变、送出线等参数、Q/GDW 10993-2017《光伏发电站建模及参数测试规程的标准要求》等标准要求,在新能源机组逆变器和SVG机电/电磁模型的基础上,开展新能源电站机电/电磁等值模型建模工作。新能源场站场站控制系统的建模,根据《NB/T 32007-2013光伏发电站功率控制能力检测技术规程》标准要求,以现场实测新能源场站有功控制能力和无功控制能力测试数据为依据,开展新能源场站AGC和AVC机电/电磁模型建模工作。
2.3 服务期: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整场机电、电磁建模及宽频震荡分析工作,出具冀北电网公司认可的分析报告。在完成报告出具15天内,将建模使用的厂家提供设备进行完好归还。根据现场实际工作进度实时推进整场机电、电磁建模及宽频震荡评估分析工作,实际完成节点应满足招标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