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枣庄税郭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公司枣庄税郭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能源公司枣庄税郭二期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项目规划装机0.5万千瓦。电池组件拟选用550Wp高效双面双玻单晶组件9091块,采用300kW逆变器,本项目须配置装机容量15%、时长2小时储能设施。采用全浮体柔性连接漂浮式安装运行方式,电池方阵的倾角为12°。本工程共设2个光伏发电单元,本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5.00005MWp,共设2个光伏发电单元,每 26 块电池板一串;每 25串汇入 1 个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每 7个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接入一台 2500kVA箱式单元变压器,(容配比1:1.19)共 2 台 2500kVA 箱式单元变压器,就地逆变升压至 10kV。该项目须按装机容量15%、时长两小时配置储能装置设施,储能系统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设计年平均发电量为575.29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0.56h。
山东新能源枣庄税郭二期光伏项目采用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储能系统)、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审批、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相关的民事清偿、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如下:
(1)负责办理项目地方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勘察设计(地质详勘、含试桩等)、防洪设施、设备采购供货及材料采购及安装(含储能系统)、调试等、施工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围栏内25年土地征收补偿、渔业赔偿及地表附着物赔偿和施工相关的民事清偿,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2)负责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批,协助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3) 整个光伏项目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
(4)整个光伏项目、储能系统及配套输变电工程含接入系统的所有设备(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材料的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道路和绿化等附着物恢复以及乡村振兴项目)、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电网验收、360小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5)包含设备材料及消防器材的订货、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工程保险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
(6)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含储能工程);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存储、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
(7)区域集控电站就地侧接入及调试(视频监控及生产数据接入平台),光伏站远程监控(含独立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监视以及接入山东公司区域集控中心监控接口);
(8)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9)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
(10)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验收(安全专篇)、加固后评估、消防验收、水保验收、防雷报验、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通信及自动化系统、监控、综合自动化控制及远程监视) 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组织与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1)负责工程涉及土地、鱼塘及道路的征收、交付等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所需的渔业补偿、湿地占补平衡费、地上附着物及渔业设施拆迁赔偿、电力线路迁改赔偿、退养补偿、外线青苗赔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首年光伏区土地租地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各项手续和证照,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补偿协调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审慎考虑报价费用。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需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渔业补偿、退养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等费用;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全部证照。
(12)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含发包人、总承包人档案),办理工程结算;
(13)负责质保期内的服务,验收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管理;
(14)工程保险购买及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价格调整约定条款项外的由承包人承担的价格风险。
2)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
3)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
4)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
5)各类排水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分析、测算)。
6)各种施工垃圾、余土清运、处理、场地费、余物清理。
7)各种非招标人书面要求的材料代用增减的费用。
8)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
9)图纸、设备、材料迟供等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
10)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增加的各种费用。
11)砂、石料等地材由于运距和市场变化引起采购价格增加的费用。
l2)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13)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能预见的其他风险费用。
(15)所有设备按标准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电缆标识牌等;
(16)提供设备厂家配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等;
(17)根据地方要求完成乡村振兴相关项目;
(1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调控、营销、发策(含电网调控信通、计量电能表计送检校验、调度管辖设备命名)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包。
2.2 其他: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地点: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水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水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水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水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7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