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液氨 |
1500 |
|
注:(1)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交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