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2.2 项目规模: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35.04MW(直流侧容量为41.2712MWp)。新建35kV开关站一座。项目地点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内,包括四个菌菇养殖企业,分别为江苏丽莎菌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丽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丽之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瑞升食用菌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光伏电站与菌菇类养殖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可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暂定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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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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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
如下所述。 |
1000 |
招标范围: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法人管理费等由招标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并网申请、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单独投标时,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其中设计单位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其中施工单位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无论投标人单独投标还是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均要求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总容量10MWp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3 11:03到2023-10-20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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