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公司主要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产品,产能达 68 万吨/年。公司热电生产中心根据生产所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液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为招标人提供暂定不超过3600吨符合招标人技术规格要求的液氨。技术规范如下:
一、一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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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名称 |
液氨(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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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 |
N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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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GB/T 536-2017 液体无水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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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
7664-41-7(无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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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形状 |
无色强刺激性有毒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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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
99.60% |
储存期 |
≥半个月 |
包装 |
专用罐车 |
运输 |
专用罐车运输 |
二、成分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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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以 NH3计)(w/%) |
≥99.60 |
水分(%) |
≤0.1 |
残留物含量(w/%) |
≤0. 4 |
油含量(mg/kg) |
≤5(重量法)、 ≤2(红外光谱法) |
铁含量(mg/kg) |
≤1 |
2.1.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4个月内接到货通知3日内开始交货,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
(3)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