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容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贞丰县鲁容 2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贞丰县鲁容200MW农业光伏电站,场区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鲁贡镇境内,地处东经105°25′~105°56′,北纬25°07′~25°44′之间。
本项目选用550Wp单晶单面光伏组件472500块,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形式安装,28块组件为一串,每27路组串接入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9/10(7/8、6、5)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0(2500、2000、1600)kVA箱式变压器,将逆变后的交流电升压至35kV。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60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200MW,共60个3.15MW子阵、1个2.5MW子阵、2个2MW子阵和4个1.6MW子阵,合计67个子阵。
本项目本期(一期)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二期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根据接入系统报告(送审版),考虑到电站规划容量,输电距离及在系统中的作用。
本项目新建220kV鲁容升压站一座及220kV送出线路,本期鲁容电站和远期规划电站采用联合送出方式,共用1回220kV出线,送出至拟建的巴铃220kV升压站的220kV侧,长度约40km,接入贵州电网。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35kV 高压开关柜、35kV 站用变压器和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0.4kV 低压开关柜、GIS、SVG、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协调试验、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工程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2)升压站集控系统(集控中心场站侧部分)设备及安装调试参照集控设备相关要求执行,具体以实施阶段需求为准。
(3)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2.6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发电(按实际情况),
总工期 396 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且与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累计总装机容量 2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 EPC 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 50MWp(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 50MWp(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对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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