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选煤厂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分为1个包次。
序号 |
采购编码描述(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STAT-30T |
套 |
2.000 |
2 |
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STAT-60T |
套 |
71.000 |
3 |
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STAT-100T |
套 |
26.000 |
4 |
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STAT-250T |
套 |
80.000 |
2.1.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交货,据实结算,所有设备交货至物资供应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