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2023年8月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3年8月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头化工甲醇装置为公司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之一,装置由两套甲醇合成系统组成,老系统采用DAVY低压甲醇合成技术生产MTO级甲醇作为下游MTO装置原料(以下简称老系统),生产能力为180 万吨/年(按100%甲醇计)。新系统2022年1月投入运行,主要作用为消除老系统运行瓶颈(以下简称新系统),新系统采用南京聚拓甲醇合成技术生产MTO级甲醇,生产能力为54 万吨/年(按100%甲醇计)。本次招标的催化剂用于甲醇装置新、老系统合成塔,甲醇合成催化剂装填在甲醇合成塔内部,主要作用是催化由煤气化生成的H2、CO、CO2混合气以合成粗甲醇,并经预精馏进一步生成合格的MTO级甲醇。催化剂要求使用寿命≥3年。老系统甲醇合成催化剂装填在两个同体积的合成塔内,两塔串并联运行,催化剂装填在合成塔的壳程,锅炉水走管程,催化剂的装填总体积为189m³。新系统甲醇合成催化剂装填在一个合成塔内,催化剂装填在合成塔的壳程,锅炉水走管程,催化剂的装填总体积为74m³。
数量:
(1)催化剂预估用量为266m³。
(2)目前采购量为预估量,投标方自行再次核算,投标时必须按照预估采购量报价。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并确认。
(3)装填过程中,如甲醇合成催化剂实际使用数量超过中标数量,超过部分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免费提供,招标方按照中标数量结算;如实际使用数量未超过中标数量,合成催化剂剩余,装填完成后,剩余量经双方确认后,投标方将剩余合成催化剂自行处理,招标方按照实际装填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方检修计划确定,由招标方提前15日通知投标方。
物料编号 |
物料长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2057071 |
甲醇合成催化剂\CuO>58%\甲醇装置 |
立方米 |
266 |
合同签订后按通知分批到货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神华科技园1号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在以煤基合成气为原料的甲醇合成装置(单套/塔甲醇合成装置产能≥90万吨/年且装置年运行时间按8000小时计算,产品按100%纯甲醇折算)催化剂的合同业绩1份,且催化剂使用寿命不小于3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要求的合同和发票(每份合同至少一张)以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年或以上的材料(用户证明中需包含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款资格审查资料的“7.7制造商授权书”)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