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矿井 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170)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核桃峪矿井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现需进行《核桃峪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技术评审工作并通过相应环保部门的审核,完成备案。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180日历天,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2.6 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核桃峪矿井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现需进行《核桃峪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过程回顾;2.建设项目工程评价;3.区域环境变化评价;4.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5.地下水环境影响后评价;6.地表水环境影响后评价;7.其他环境要素后评价;8.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9.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生态环境部备案的同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业绩至少1份,并已完成备案;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或环保类高级职称,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至少最近6个月的社会证明; 3.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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